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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规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时间:2021-11-02 11:13 浏览:2390

我国的旅游市场发展促进了旅游规划的发展,旅游规划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不过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下面我们就旅游规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旅游规划的对策两方面来进行探讨。

一、旅游规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重规划,轻建设。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国内很多旅游计划还停留在“嘴上说说,挂在墙上”的层面,无法落地。

2.缺乏特色,千篇一律。比如温泉项目一般有温泉+地产、温泉+养老、温泉+高尔夫、温泉+游乐、温泉+疗养等。

3.创意模糊,脱离现实。一个好的想法应该基于对资源、市场和运营可行性的充分了解。然而,现在的许多想法往往不受约束,脱离现实。

4.监管不力,暗箱操作。中国的大部分旅游资源掌握在国家和政府手中。一些利益集团将旅游项目委托给自己的人谋取私利,使得规划招标不透明、不公开、不公平。

5.行业混乱,人才匮乏。很多从事旅游规划工作的人才都是从其他专业和行业抽调过来的,真正从课程中诞生的人才寥寥无几。那些做区域规划、城乡规划和旅游规划的人总是缺乏一些专业知识,这使得旅游规划不尽人意。

二、解决旅游规划问题的对策:

1.加强监督管理。

我国已经出台并可以实施的与旅游规划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是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旅游规划设计资质认定办法》性质的两个规章。这两部法规虽然规定了旅游规划中的诸多问题,但缺乏可操作性。如《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旅游发展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当进行经济、社会、环境可行性研究,各级旅游局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但是,对于评估专家资质和评估专家的选择没有规定,特别是对于违反法律义务的规划单位。显然,很难发挥实际作用。因此,必须加快完善旅游法制建设。

2.建立监督机制。

人大对政府、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人民对政府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旅游规划的法律意识。从计划的编制到实施,都要纳入法制管理范围。对于重要的旅游规划项目,要坚持人大通过、立法实施的制度,坚持不编制旅游规划、不审批开发项目,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行业旅游规划细则。对于农舍、湿地等旅游区,要注意引入相应的编制规范。

3.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政府和规划部门要积极广泛宣传公众积极参与旅游规划的必要性,鼓励和提供机会,让公众以不同层次、不同程度、不同渠道参与旅游规划的编制、决策和实施,近距离为规划方案提供意见和建议,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

4.优化专家规划系统。

国家要进一步严格建立旅游规划专家库和旅游规划机构库入库资格认证,全面落实专家年度审核制度,及时淘汰规划市场不合格人员和机构,对专家评审资格作出相应明确规定和严格管理,定期公布旅游规划人员规划业绩。

综上所述,旅游规划是整个旅游发展的核心,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善于观察和总结,及时发现我国旅游规划中的各种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思路和对策,从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旅游规划市场、理论体系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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