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创新,激发文化和旅游发展活力,以创新发展催生新动能,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发出《关于开展2022年度文化和旅游创新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启动文化和旅游创新成果推荐工作。
《通知》明确,创新成果应围绕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主题,顺应行业数字化发展趋势,聚焦行业创新发展,面向艺术创作与生产、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旅游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文化和旅游市场治理、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等领域。
《通知》要求,创新成果应在近三年内取得(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应为综合性、集成性、代表性行业创新实践,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数字文化、智慧旅游、智慧公共文化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展演、文化和旅游智能化监管服务等,成果形式不得为单纯的论文、专著、样品、样机等。成果涉及的知识产权完整,无法律纠纷。创新成果应符合正确的政治导向和价值取向,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创新性解决影响和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具有重大示范意义和宣传推广价值。成果的导向性、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有效性及示范性突出。
据悉,本次推荐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5日。文化和旅游部在受理推荐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并发布3项至5项“文化创新成果”“旅游创新成果”和“文旅融合创新成果”,在全国范围加以宣传推广,倡导和鼓励行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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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旅中国,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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