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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出台《实施方案》,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

时间:2022-10-27 12:05 浏览:527

10月26日,从泉州市获悉,为做好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推动泉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泉州市府办于近日印发《泉州市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3年,泉州全市人均居民文化娱乐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和文化产业增加值位居全省前列,旅游总收入和旅游接待人数比增10%以上,达到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标准要求。

泉州古城.jpg

《实施方案》明确了主要任务,以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深入挖掘泉州“世遗文化”“海丝文化”等特色旅游资源和产业优势,通过实施“文化和旅游产业能级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新空间拓展”“文化和旅游特色消费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优化”“文化和旅游消费政策助力”等五大行动,打响“宋元中国·海丝泉州”品牌,打造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

一、实施文化和旅游产业能级提升行动。

打造海丝文化休闲核心区。发挥“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文化遗产品牌效应,实施世界遗产典范城市创建工程,加速区域内海丝元素整合。以泉州古城为核心,全域化保护开发打造泉州古城游,培育环泉州湾“海丝”文化旅游区,建设泉州海丝新城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推进泉州古城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建设海丝文化主题街区。充分运用好海丝文化元素,以泉州西街入选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为契机,打造中山路集文化、商业、旅游、休闲“四位一体”兼具闽南骑楼特色建筑与海丝风情的高品质步行街典范,积极争创全国示范步行街。

支持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结合原有特色街区建设,用好海丝文化元素,差异化发展业态,打造具有文化厚度和生活质感的海丝文化休闲生活消费区。到2023年,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别打造1~2个文化休闲消费区。

创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支持特色小镇、文旅商圈、综合性大型文化旅游景区项目创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沉浸式富有体验感的特色村镇、观光工厂、休闲农场、网红打卡地、综合性文化旅游景区或文化产业园区,全市每年培育3~5个市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到2023年,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清源山景区.jpg

二、实施文化和旅游消费新空间拓展行动。

提升全市各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培育市级文化产业重点园区基地,积极组织申报省级文化产业重点园区基地,推动源和1916创意产业园、晋江市洪山文化创意产业园等申报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到2023年,新增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5家,争取新增省级重点园区1家,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

推动传统商圈与文化产业园区融合发展。升级打造新门街、城东中骏世界城、伯勒小镇等一批文体商旅融合发展的示范商圈;重点将中山路、源和1916、领SHOW天地、五店市打造为集文创商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多业态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到2023年,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别打造1~2个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提质旅游景区。完善A级景区以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景观价值,丰富游览项目。每年培育15个以上特色民俗、非遗项目常态进驻A级景区展演展示,鼓励研学、团建活动进景区,引导有条件的A级景区设置“特色商品销售体验点”,擦亮A级景区品牌。

支持清源山和周边花博园片区建设,打造“清源山—花博园—古城”富有文化底蕴的旅游区。支持德化石牛山创建5A级景区,支持泉州台商投资区八仙过海、安溪溪禾山、晋江梧林传统村落等创建4A级景区。到2023年,新增3A级及以上景区5家以上。

发展文创特色商品。创新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开发,举办“润物无声”文创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围绕食品、地方特色农副产品、非遗、工艺品、世遗文创产品等,培育泉州文创旅游商品品牌。

丰富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供给。加快推动水上看泉州、夜游世遗城,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公园、刺桐古港和泉州古城、龙头山、晋江梧林传统村落、黄金海岸国际度假酒店、成功文化产业园、小岞生活艺术岛、永春山居度假村、红旗坊、泉州台商投资区八仙过海等标志性文旅项目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支持红色旅游创新融合发展。

继续培育一批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小镇、福建省金牌旅游村。培育一批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推动高品质酒店和精品民宿发展。到2023年,力争新增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小镇3家、福建省金牌旅游村3~5家、高品质酒店和精品民宿2~3家。

三、实施文化和旅游特色消费促进行动。

开展文化和旅游特色活动。举办“四季泉州”文旅主题、“爱泉州·大乐购”等文旅促消费系列活动,打造“滨海时尚旅游节”“山地生态旅游节”,打响“海丝国际艺术节”“美好生活嘉年华”“闽南戏窝子”“海丝小艺苑”品牌。组织实施“泉州人游泉州”,支持工会依法依规开展职工疗休养工作,支持工青妇组织开展各种主题实践以及研学教育活动。推出海丝特色游、泉州文化遗产深度体验游等专项产品,到2023年,新增培育10家文化引领的研学旅游基地。

创新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推进旅游与特色产业深度融合,深化发展“时尚工旅”“滨海雕艺+旅”“茶+旅”“香+旅”“瓷+旅”“石+旅”等特色产业工业旅游。到2023年,新增培育10家市级观光工厂。提升观光产品质量,开发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等新型旅游产品。发挥体育运动产品制造基地的优势,培育各类体育赛事活动,视疫情进一步提升国际南少林武术邀请赛、国际大体联足球世界杯系列赛事、国际街舞精英邀请赛等重大赛事,推动体育赛事成为有效拉动旅游消费的重要载体。

打造夜间经济。围绕“夜游”“夜购”“夜娱”“夜食”“夜读”等主题,推动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重点提升西街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业态建设,推动中山路、新门街、源和1916、清源山创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到2023年,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支持重点商圈、博物馆、百姓书房和体育场馆延长开放时间,建设一批24小时自助图书馆、书店,提升夜游经济配套服务。到2023年,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别打造2~3个精品夜市、夜间休闲步行街等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场所。

开展演艺旅游消费。大力发展旅游演艺,创排提升高甲戏《围头新娘》《莫耶·延安颂》、舞剧《南侨机工》、梨园戏《英雄虎胆》、南音《阔阔真》、音乐舞台剧《铁观音》等一批文艺精品创作。到2023年,推动10家重点旅行社与重点文艺院团、演出机构合作,将文化演艺项目转化为文化旅游产品。推动演艺市场提升,重点支持旅行社与文艺院团商业合作,共同推动演艺特别是大型实景演艺秀进遗产点进景区、共同开展梨园戏High体验、“我是角”、闽南非遗体验营、南音“奏·享周末”等丰富多样的戏曲美育、研学活动。鼓励依法依规对市属博物馆、美术馆、文艺院团等演出场所进行设施改造提升,合理配套餐饮区、观众休息区、体验区、文创产品展销区、书店等,促进文旅融合消费。

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jpg

四、实施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优化行动。

打造智慧文化和旅游消费系统。支持泉州文化惠民卡、泉州文化云平台、泉州智慧旅游云平台等平台建设,打造覆盖面广、方便适用,集管理、服务和营销于一体的文化和旅游智慧服务平台。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扶持智慧景区、智慧酒店、智慧旅行社、智慧文化场馆等建设。到2023年,推动演出、文化娱乐、A级旅游景区等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覆盖率超过90%。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宽带移动通信网络4G/5G覆盖率超过90%。

提升入泉旅游服务。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加大专职导游、外语导游扶持培养力度。每年开展1~2期导游技能提升培训。在重点旅游景区、世界遗产点、文博场馆提供多语种自助语音智能导览服务,提高入境游客消费便利。

五、实施文化和旅游消费政策助力行动。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创新政策,强化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的引导扶持。

提升惠民政策力度。推进泉州“文化惠民卡”“世遗泉州全域旅游卡”提档升级,鼓励全市所有文化和旅游及相关企业通过泉州“文化惠民卡”“世遗泉州全域旅游卡”平台提供文旅产品和服务,对入驻企业或商家给予文旅消费补贴、让利于民。到2023年,平台注册企业和门店增加到3000家以上,提供文旅产品超过50000个。通过财政补贴、景区让利,市、县两级每年向市民、游客发放100万张以上文化和旅游惠民券,有效带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链消费。2022—2023年,全市举办各类文化和旅游惠民活动100场以上。

来源:福建日报,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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