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公布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6家创建单位正式认定为吉林省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通知》表示,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吉林省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有关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依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吉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开展了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
通过各地主动申报,综合会议评审、现场检查结果,并经公示,将长春市净月区管委会、长春市莲花山管委会、吉林市丰满区、白山市抚松县、松原市前郭县、长白山管委会池西区共6家创建单位认定为吉林省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特别是示范区创建单位,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学习各示范区的先进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开拓创新、突出特色、优化服务,扎实推进全域旅游建设工作。被认定为示范区的单位要继续深化体制机制、供给体系、品牌影响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持续推进全域旅游向更高水平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实施“能进能退”的动态管理机制,适时开展示范区复核工作。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做好辖区内示范区的日常检查工作。
| 素材来源: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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