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加快新时代文化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近日,省委宣传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引导扶持文化企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帮助解决文化企业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引导扶持文化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支持文化企业贷款融资。
用足用好“天府文产贷”“天府科创贷”“园保贷”“制惠贷”等财政金融产品,精准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企业。稳步推广以核心企业带动为特点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向“天府文产贷”新增注入3000万元财政风险补偿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
二、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力度。
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申报文化产业发展、工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财政专项资金。全面落实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文化企业按规定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等税费优惠政策。安排1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发放电影、图书消费券,促进影院、图书发行、印刷行业恢复发展。对2022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的印刷企业,一次性奖励40万元。
三、支持文化企业转型发展。
支持出版、印刷企业智能化、融合化、数字化转型,对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文化企业,一次性给予省级专项资金奖补。对获得绿色印刷认证的2022年春秋两季中小学教材印刷企业和党报印刷企业,按照每令纸2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2022年纳入省重点行业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和产品工艺替代示范项目的印刷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四、支持文化企业集聚发展。
发挥园区(基地)对文化企业的集聚作用,支持各地争创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立全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培育库,对纳入培育库的,一次性给予培育引导资金50万元。经过培育被认定为国家、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
五、纾解文化企业经营困难。
全面落实文化企业适用的稳岗稳就业、租金减免等政策。重点落实大型文化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50%、中小微文化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90%、文化企业享受扩岗补助1000元/人、小微文化企业承租国有房屋减免6个月租金等政策,督促国有文化企业落实租金减免政策。
六、推动惠企政策宣传落地。
各地要组织开展“助企天府行”上门服务活动,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助企服务专员”,送政策进企业、进园区,“点对点”地做好政策宣传和问题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落地率。根据工作安排,将适时组织资金申报,各地要加强对符合支持条件企业的梳理摸排,做好申报工作准备。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本地引导扶持文化企业的帮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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