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全区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和效益,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供给,依据《宁夏乡村旅游示范点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宁夏乡村旅游示范点评定标准(试行)》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评审推荐、宁夏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评定复核、审定等程序,对拟批准的23家五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兴庆区五渡桥农庄、西夏区万盛山庄、灵武市银湖沙漠生态园、灵武市长枣庄园、贺兰县天骏青青生态园、贺兰县金贵牡丹花乡、大武口区龙泉山庄、利通区海军生态农家园、利通区林枫生态园、利通区灵芝生态园、青铜峡市清逸园农庄、盐池县園林人家休闲农庄、盐池县喜格格休闲农庄、原州区进川休闲农庄、原州区牡丹山庄、泾源县冶家村巧媳妇农庄、隆德县盘龙山庄、隆德县神林山庄、西吉县将台堡红军寨、彭阳县江南农庄、彭阳县罗堡山庄、中卫市黄河宿集、沙坡头区沙坡头村田园农庄。
据悉,2021年,宁夏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数达165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1.37亿元,同比增长21%和18%。截至2021年11月,全区乡村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连续12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乡村旅游直接从业人员超过1.5万人,带动就业10万余人,乡村旅游已成为宁夏休闲旅游和假日消费的新亮点、农民脱贫致富的主渠道。
宁夏乡村旅游资源丰富,全区70%以上的自然风光、民俗风情、文化遗产集中在乡村,清新的空气、良好的生态、优美的环境、古朴的风貌对城市居民有着强烈的吸引力。尤其是2021年以来,宁夏文化和旅游厅紧紧围绕“一核、四带、多区”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安排资金支持乡村旅游集聚带打造和乡村旅游重点村改造提升,推动乡村旅游由点及面,呈带状发展;扎实推进《宁夏乡村旅游示范点评定标准》《宁夏特色旅游村评定规范》等标准落实,评定第一批自治区级特色旅游村镇76个,评审命名一批乡村旅游示范点。
| 资料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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