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聚焦高质量发展、高水平融合,通过强化政策引导、完善基础设施、培育新兴业态、开展旅游宣传推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
一、强化政策引导。
继续推进乡村旅游促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实施《2021年全域旅游发展行动计划》《全市文化旅游产业提升行动方案》,出台《池州市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明确对乡村旅游品牌创建、旅游民宿评定等事项,给予相应补助和政策扶持。2021年对152家申报单位和个人25个奖补项目进行兑现,共计799.03万元。
二、完善基础设施。
委托安师大规划组编制《池州市旅游风景道体系规划》,将重要乡村旅游点、民宿串点成线,推进旅游停车场、游步道、标识牌等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优化升级。15个国家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全部实现八个一(一个旅游接待点、一个旅游停车场、至少一座旅游公厕、至少一个旅游点、至少一家农家乐(乡村客栈)、一组标识标牌、一篇导游词、至少一名导游(讲解)员)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池州名村”培育工作,支持罗城村、霄坑村等培育村编制实施村庄规划,建设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等基础设施,发展与本村相契合的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等产业。全年新建改扩建游客服务中心2个、修建通景道路49公里、新增停车位320个、建设乡村旅游厕所10座。
三、培育新兴业态。
开展安徽省特色旅游名镇、名村、休闲旅游示范点创建,2021年新增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省特色旅游名镇7个、省特色旅游名村7个、省休闲旅游示范点19个;认定首批市级休闲旅游示范点8个。实施民宿产业提质增效行动。制定池州市精品民宿创建方案,组织第三届十佳特色民宿评选活动,积极打造高端民宿集聚区。提升民宿品牌建设,开展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其中贵池区联动多家部门对全区21家民宿开展了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和消防安全检查。全市基本符合“旅游民宿”界定且正常营业的有126家,客房1301间,餐位4475个。
四、开展旅游宣传推介。
紧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机遇,加快对长三角、粤港澳城市群和省内及周边传统市场的宣传推广,在上海、北京、杭州、深圳、澳门、合肥等地开展文旅招商推介,全年组织各类大型活动近10场,同时根据不同市场分别推出池州康养旅游线路,合计20条,邀请各地旅行商、投资商及媒体代表1000余人参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万份,有效提升了池州文化和旅游品牌形象。
| 资料来源: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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