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和效益,日前,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公布了第三批199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和第一批10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通知》要求,各地要在政策、资金、市场、人才等方面加强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支持,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
《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
2019年以来,按照《“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等国务院文件要求,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已先后推出了两批100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目前,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已经成为乡村旅游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品牌,受到业界和社会广泛关注,示范引领作用初步显现。
据了解,两部门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拓展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是按照2021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促进城乡融合的相关要求,一方面充分发挥乡镇连城带村的衔接功能和要素优势,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乡村旅游发展的区域中心,带动乡村旅游集群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乡村旅游的辐射作用,带动城乡间人员、资本、信息、资源交流互通,助力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通道,促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各地在配套设施、金融贷款、宣传推广、人才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政策支持,发挥好重点村镇示范带动作用,引领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1、完善政策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将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纳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建设等政策文件中,发挥商业流通、交通运输等资源要素对乡村旅游消费的带动作用。积极拓展与农业银行的合作,推动农业银行持续深耕乡村旅游领域,将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2、加强日常管理。依托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管理系统部署开展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建设工作,及时跟踪评估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发展情况。
3、做好宣传推广。通过精品线路、典型案例征集等工作,加强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宣传推广,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乡村旅游品牌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乡村旅游需求。
4、开展人才培训。面向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开展专题培训,邀请业界专家、龙头企业、线上平台、金融机构等授课对接,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为重点村镇可持续发展强化人才支撑。
| 资料来源:文化和旅游部,人民网,文旅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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