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自然资源配置 推动旅游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从优化空间布局、完善用途管制、创新供地模式、盘活低效用地、提质服务监管等方面出台增量政策,为乡村旅游、生态文旅等新业态打通用地堵点,释放内需市场新潜力。

近年来,露营、徒步、研学、森林康养等新型旅游业态需求旺盛,但普遍面临用地定性难、项目落地门槛较高、配套设施保障不足等突出问题。此次《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通过完善旅游用地用途管制,全力支持文旅新业态发展。
在用地保障方面,《意见》赋予更加灵活的供地方式。针对新业态点状、沿线、分散布局的特点,明确允许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加油站、服务区、旅游驿站等配套设施,补齐户外休闲、自驾旅游等基础设施短板。旅游管理用房、生态旅游厕所、架空步道、栈道等小型零星配套服务设施,以及不影响林木生长、不硬化地面的简易型房车营地,可按原地类管理,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转用手续。
在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统筹方面,《意见》支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开展露营、徒步、观光、研学、森林康养等生态旅游活动,合理配置栈道、步道、生态旅游厕所等必要的服务设施,让宝贵的生态资源转化为发展效能。
《意见》还鼓励利用存量空间发展旅游产业。利用存量工业用地、老旧厂房等空间发展文化和旅游业态的,可享受5年内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降低存量空间转型成本,推动闲置资源变文旅资产。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项目全流程监管。明确严禁借旅游项目之名擅自改变土地现状和规划用途,用于建别墅、私家庄园、房地产、高尔夫球场、主题公园、仿古城等,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 素材来源:自然资源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新华社、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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