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申报2023年全国甲级、乙级旅游民宿的通知》。
通知明确,2023年申报的甲级、乙级旅游民宿以2022年申报合格但未开展现场检查的旅游民宿为基础。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名单及顺序做适当调整或补充。各地补充申报的旅游民宿,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取得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照;二是经营用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三是初审符合《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的甲级、乙级条件。
通知还明确,有关纸质材料于3月15日前报送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电子版于3月底前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旅游民宿”模块上传。
据了解,组织开展全国甲级、乙级旅游民宿评定,旨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门《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实施旅游民宿国家标准,培育等级旅游民宿品牌,引导旅游民宿健康发展。
| 素材来源:中工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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